【戈程资讯】最高院再审改判撤销“乔丹及图”商标
2025-04-1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对“乔丹及图”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公司)明知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下称迈克尔•乔丹)在我国具有长期、广泛的知名度,仍然使用“乔丹”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标记有争议商标的商品与迈克尔•乔丹存在代言、许可等特定联系,损害了迈克尔•乔丹的在先姓名权,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和被诉裁定。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以飞人乔丹胜诉告终。
最高院认为,在该案争议商标的申请日之前,直至2015年,迈克尔•乔丹在我国一直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知名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篮球运动领域,而是已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乔丹体育公司明知迈克尔•乔丹在我国具有长期、广泛的知名度,仍然使用“乔丹”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标记有争议商标的商品与迈克尔•乔丹存在代言、许可等特定联系,损害了迈克尔•乔丹的在先姓名权。争议商标标识中图形部分的人体形象仅仅是黑色人形剪影,除身体轮廓外,其中并未包含任何与迈克尔•乔丹有关的个人特征。并且,迈克尔•乔丹就该标识所对应的动作本身并不享有其他合法权利,其他自然人也可以作出相同或者类似的动作。因此,迈克尔•乔丹不能就该标识享有肖像权,其有关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肖像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摘自:人民网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