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程知识产权将于2024年10月20日在杭州市胡须有你花园餐厅举办AIPPI招待会,诚邀各知识产权单位及相关人士届时光临,如期赴约,我们期待并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0日17:30至22:30
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闻涛路350号(奥体中心码头)胡须有你花园餐厅
若有意商讨相关事宜,欢迎通过(trademark@gechengip.com)或(info@gechengip.com) 与我们联系。
(exception for prior (use) personal possession)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 L. 613-7 条规定:在法国发生基于法国专利或欧洲专利的法国部分的侵权行为时,可以在先使用权的例外作为抗辩理由。
根据该第 L. 613-7 条:“任何人在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尽管专利已经存在,善意占有作为专利主题的发明,均有权实施该发明。本条授予的权利只能与该权利所属的企业、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一起转让”。
判例法进一步明确了可以对专利提出异议的条件,并规定了援引此类抗辩需同时满足的四个条件:
- 发明持有时间必须早于专利申请提交日期或主张优先权时的最早优先权日,
- 持有发明的技术必须与专利发明相同,
- 持有的发明必须在法国领土内,以及
- 声称持有人必须善意行事。
巴黎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强调了持有的技术与专利发明同一性的重要性:被异议的在先持有的发明必须与专利发明完全相同,否则不能援引。同样重要的是,此类在先持有的发明必须位于法国领土。因此,法院无法接受在法国境外获得的发明先用权证据。
对于法国是重要市场的发明,在法国为发明打上时间印记是明智之举,尤其是在起草专利申请时,可以通过eSoleau enveloppe提交专利申请,这是法国专利局的时间印章服务,只需使用在线工具对文档进行处理即可在不公开的情况下为文件打上时间印章。它没有特定的格式需要遵循,但提交的文件应该详细描述发明,包括所有实施例和替代方案,以确保巴黎法院可以接受这种正在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