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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程资讯】浙江适用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首案,“惠氏”获赔3055万元
2025-04-184月26日,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案,被告被判惩罚性赔偿3000万元及赔偿合理费用55万元。“惠氏”,来自美国,是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婴幼儿奶粉界老品牌,已经存续了近100年时间,美国惠氏公司也是“惠氏”“Wyeth”等商标的商标权人。被告广州惠氏公司,成立于2010年,近年来长期大规模地生产、销售带有“惠氏”“Wyeth”“惠氏小狮子”标识的母婴洗护产品等商品,并通过抢注、从他人处受让等方式在洗护用品等类别上注册了“惠氏”“Wyeth”等商标。广州 -
【戈程资讯】最高法知产法庭开庭合审四起涉医药用途发明专利民事和行政程序交叉案件
2025-04-18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四起涉医药用途发明专利的侵权民事和确权行政程序交叉案件。在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涉及圣和公司“左旋奥硝唑”两项医药用途发明专利。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华纳公司、中信公司侵犯圣和公司前述两项专利权,判令两公司共同赔偿圣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万元。此次庭审集中围绕被诉侵权产品“左奥硝唑片”是否属于现有技术以及是否享有先用权展开调查。在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两案中,华美公司针对前述两项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两项专利均具备创造性,维持专利权有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被 -
【戈程资讯】解读商标注册禁用条款之“欺骗性”条款
2025-04-18《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实践中,通常将该条款称为“欺骗性”条款。所谓禁用条款,是指《商标法》中关于禁止以某些文字、图形或图文组合等标志作为商标标志进行使用的条款。违反该类条款的规定,就意味着其本身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亦不能通过使用取得可注册性。根据法律规定,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对其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下面,我们就结合案例带大家一起了解什么 -
【戈程资讯】指导案例“无锡新硅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南京日新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的理解与适用
2025-04-182020年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无锡新硅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南京日新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下面就该指导案例的理解与适用进行说明。一、推选经过和指导意义该指导案例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集成电路行政执法委员会审理的第一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集成电路行政执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委员会”)推荐作为指导案例。2018年8月16日,行政执法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认定请求人侵权行为成立。处理决定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就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委员会在该指导案例行政裁决中确定了如下原则:确定布图设计保护范围的载体,以 -
【戈程资讯】指导案例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章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邓白氏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的理解与适用
2025-04-182020年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章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邓白氏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指导案例1号)。下面就该指导案例的理解与适用进行说明。一、 推选经过和指导意义该案由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15日办结。办案机关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未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指导案例明确了当事人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搜索关键词,并在搜索结果页面网页链接的标题等显著位置显示该关键词,构成商标的使用。该指导案例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厘清互联网环境